闽景园学[2026]2号
关于开展2026年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园林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设区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有关单位:
为推广行业创优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全省园林景观工程建设整体水平,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规范行业协会评优评先活动的通知》(闽建法函〔2016〕96号)建立健全评优评先相关制度,规范评选程序、完善评选办法的要求,制定《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园林工程评定细则(2026年修订稿)》(以下简称《评定细则》)。现决定开展2026年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园林工程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按照《评定细则》规定,凡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园林工程评定申报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因本次申报工作与往年间隔较长,对申报条件进行调整。
(一)竣(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施工类项目;
(二)开始养护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之前,且仍在养护期内(三个月以上)的养护类项目;
(三)申报方式以纸质和电子资料(U盘)进行提交;
(四)调整仅适用于本年申报,后续将按照评定细则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各设区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或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依据《评定细则》组织企业申报,企业依据“申报资料总目录”向项目所在地的推荐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二)推荐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检查,并开展现场核查,推荐项目按评分高低顺序排列,择优推荐。
(三)推荐名单由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经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推荐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含U盘)、《具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会。
(四)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根据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数量按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入围项目原则上不超过评定总数的120%。
(五)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福建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联合组织专家复查组对入围项目进行材料复核,并视情进行现场随机抽查。
(六)评定委员会根据专家复查组综合意见评选出最终拟通过评定项目。
三、推荐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及时做好配合、沟通和协调工作;要重视推荐单位及核查、复查组专家和企业的廉政建设,排除干扰,并接受主管单位的监督。
(二)推荐单位要规范推荐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的原则,保持本市企业项目与外地企业项目等效性,一视同仁,择优推荐,杜绝地方保护。
(三)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工程现场实体质量和项目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四)核查组专家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本人所在单位申报工程的核查工作。
四、申报资料要求
(一)纸质资料《申报表》均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后胶装成册,封面应标注申报工程名称、类别、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并加盖企业骑缝章。
(二)电子资料存储在U盘里,与纸质资料一同报送。根据《申报资料总目录》创建各项对应序号和材料名称的单独文件夹,如缺少或无需提交的,应在此项文件夹名称后标注“(无)”。文档目录和内容须整齐有序、条目清晰,否则概不受理。
(三)若申报项目性质为改建、扩建、提升等非新建工程的,另需提供施工前后对比资料。如:前后对比照片、主要改建提升内容、总平面图标注面积变化范围、文字资料等。
(四)申报材料不作退回,请各申报单位自行留底备份。
(五)提交的文字、图片等相关资料应确保版权为申报单位所有,如有任何版权争议,由申报单位负责。资料提交我会后即视为许可我会将相关资料,通过媒体宣传、资料出版、编辑汇编等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展现,授予我会包括且不限于复制权、发表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五、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为2026年2月1日至2月14日,推荐单位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推荐单位及联系方式
请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推荐单位,对推荐工作予以监督,于1月20日前将具体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送我会。
联系人: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陈潇, 联系电话:15060662555。
附件:
1.《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园林工程评定细则(2026年修订稿)》
2.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园林工程现场评分汇总表(施工类)
3.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园林工程现场评分汇总表(养护类)
抄送:各设区市住建局、城管局,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
福建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2026年1月9日
请各县区鼓励有意向申报闽江杯园林绿化优质工程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6年2月1日至2月14日期间进行申报。有疑问可咨询0594-2259059,并关注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公众号。
附件:1、《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园林工程评定细则(2026年修订稿)》
2、关于2026年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园林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