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协〔2021〕34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人士:
根据《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工程质量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莆建协〔2021〕30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工程质量专家资格由专家委员会根据专家的工作表现,每两年审验一次。专家资格审验合格者,在审验页加盖“莆田市建筑业协会”印章。未经审验超过有效期限的专家资格自动失效。”现对《关于公布莆田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专家库合格专家名单的通知》(莆建协〔2019〕69号)文件中聘任的专家进行审验,主要包括:工作单位、学历、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等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件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变更材料盖章扫描件、审验登记表电子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传476142846QQ邮箱。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594-2603836 庄友芳13599008308
2、《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工程质量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莆建协〔2021〕30号)
3、《关于公布莆田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专家库合格专家名单的通知》(莆建协〔2019〕69号)
莆田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