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协〔2021〕33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人士:
根据《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工程质量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莆建协〔2021〕30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工程质量专家资格由专家委员会根据专家的工作表现,每两年审验一次。专家资格审验合格者,在审验页加盖“莆田市建筑业协会”印章。未经审验超过有效期限的专家资格自动失效。”现对2019年12月18日聘任的陈国灿等13位专家进行审验,主要包括:工作单位、学历、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等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件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变更材料盖章扫描件、审验登记表电子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传476142846QQ邮箱。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594-2603836 庄友芳13599008308
2、《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工程质量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莆建协〔2021〕30号)
3、《莆田市建筑业协会关于聘任陈国灿等13位同志为工程质量专家(第二批)的通知》(莆建协〔2019〕79号)
莆田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