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协〔2021〕09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审核,2021年第一季度备案登记的《隆嘉--拱辰佳园》等13个工程项目(详见附件),符合创建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备案登记条件,现在莆田市建筑业协会网站、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至创建工程申报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或被取消创建工程备案登记资格止。
《三盛中梁首府1#、2#、3#、5#、6#、7#、8#、9#、10#、11#、12#、A1、A2、A3、A5、A6、A7、门卫一、门卫二、门卫三、地下室一、地下室二地下室三》工程项目自愿取消8#楼、9#楼备案登记资格,不申报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创建工程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均可向莆田市建筑业协会反映,莆田市建筑业协会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莆田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