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协〔2021〕07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度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程项目现场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项目的现场核验
1、核验工程项目概况
房建:20个工程项目、79个单位工程,总计面积1342186㎡。
其中:
(1)市 直3个工程项目,11个单位工程,总面积174914㎡。
(2)城厢区2个工程项目,10个单位工程,总面积145309㎡。
(3)荔城区3个工程项目,22个单位工程,总面积430036㎡。
(4)涵江区8个工程项目,24个单位工程,总面积480487㎡。
(5)秀屿区1个工程项目,1个单位工程,总面积19243㎡。
(6)北 岸1个工程项目,2个单位工程,总面积22541㎡。
(7)仙游县2个工程项目,9个单位工程,总面积69656㎡。
市政:1个工程项目,1个单位工程。其中:市直1个。
2、核验专家分组(核验专家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本人所在单位申报工程的现场核验工作)
分组:5个组(每组4人:组长1人、房建2人、安装1人)
3、检验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组1天核验4个单位工程(上午2个,下午2个),当天完成核验评定表,最后一天整理资料,提交评委会。
5个组同时开展核验,时间安排7天(3月22日星期一至28日星期日)
4、核验工具和交通
车辆由核验工程项目部提供,每日上午9时到达核验现场。
二、评审会议(评审时间安排1天、3月底或4月上旬)
1、评审会由秘书长林辉主持;
2、各核验组组长汇报核验情况;
3、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总投票人数21人,实行无记名投票;
根据莆田市《“壶山杯”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第三十一条工程表决投票结果获得到会评委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且不少于评委会评委总人数二分之一及以上同意票的,该工程表决投票结果为通过,否则该工程表决投票结果为不通过。
三、纪律
1、核验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廉政的各项规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现场核查人员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廉洁自律、公正公平,做到不收受礼金、礼物、有价证券等。违者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市。
3、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送礼说情、干扰影响现场核查工作,违者将取消本单位的“壶山杯”申报资格2年,并通报全市。承建单位隐瞒工程在《“壶山杯”评审办法》第十一条(3)至(6)(详见附件)所规定情形的,将取消本单位的“壶山杯”申报资格3年。
附件:
1、《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十一条(3)至(6)
莆田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
《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十一条(3)至(6)
(3)、工程建设规模应符合本办法《工程建设规模》的规定,工程设计应先进合理,工程施工质量应有亮点且达到莆田市领先水平;
(4)、单位工程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组成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应完整;申报“壶山杯”的单位工程应与《备案登记表》中的单位工程相对应;
(5)、工程结构、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优良评价,评价结果均应达到优良等级,且符合本办法《申报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工程整体质量标准》(见附表3,以下简称《工程整体质量标准》)的规定,无结构隐患和明显的使用功能缺陷,房屋建筑工程的桩身完整性一次检测Ⅰ类桩应达到90%及以上,其余的均应达到Ⅱ类桩;
(6)、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省住建厅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工程施工标准化样板施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