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协〔2021〕0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工作的通知》{闽建科〔2019〕16号}、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协〔2020〕47号}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工作的通知》{莆建科设〔2020〕14号}文的规定,莆田市的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推荐由莆田市建筑业协会负责,为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实施办法》{闽建〔2013〕8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工作的通知》{闽建科〔2019〕16号}、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协〔2020〕47号}文件具体要求和程序上网进行申报。
二、申报类别
1.2020年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申报类别分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2.2020年度莆田市的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应在莆田市。
三、申报条件
1.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的;
2.已在“福建省建筑业协会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申报的;
3.整体技术必须是申报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的;
4.关键技术属于省内领先水平及以上的;
5.至少经过2个工程实践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
6.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的。
四、专家的组成和要求
1.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推荐评审专家从福建省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应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专业理论知识,担任企业总工程师(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技术部门负责人等职务,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省级及以上工法的;
2.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推荐评审实行回避制,评审专家不能评审本企业工法。评审专家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3.在开展省级工法推荐中,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纪律精神。
五、评审推荐方式
1.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评审推荐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评审;
2.形式审查主要查看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形式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实质评审。实质评审采用盲评方式。
六、评审推荐程序
1.莆田市建筑业协会成立工程建设省级工法评审推荐委员会,由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家3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专家各1名,协会秘书处2名成员组成;
2.每部企业申报的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由3名及以上对应专业的专家评审(盲评),专家可要求补充提交所实践应用项目的证明资料,并分别填写莆田市工程建设省级工法专家评审表(见附件);
3.获得3名评审专家一致推荐(得分75分及以上)的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直接进入各专业组的综合评审;
4.获得2名评审专家推荐(得分75分及以上)的工程建设省级工法,进入第二轮盲评。第二轮获得3名评审专家推荐(得分75分及以上)的,进入各专业组的综合评审;
5.仅获得1名评审专家推荐或3名评审专家均不推荐的工程建设省级工法,不进入第二轮盲评,即不再向评审推荐委员会提交推荐;
6.各专业组的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推荐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推荐;
7.评审推荐委员会根据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推荐名额数量,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票数多少形成推荐名单,拟文上报省建筑业协会。
七、未详尽之处由莆田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莆田市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