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协〔2021〕01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审核,2020年第四季度备案登记的《仙游县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B地块)一期项目》等12个工程项目(详见附件),符合创建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备案登记条件,现在莆田市建筑业协会网站、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至创建工程申报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或被取消创建工程备案登记资格止。
《仙游县鲤北蜚山安置区(31~36#楼)》工程项目在创优动态管理过程中,违反《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第一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十二条(二)款规定,取消备案登记资格,不得申报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联发君领天玺B地块二期5#、6#、7#、8#、9#、10#楼及地下室(上部)》工程项目自愿取消备案登记资格,不申报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创建工程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均可向莆田市建筑业协会反映,莆田市建筑业协会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莆田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