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协〔2020〕21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审核,2020年第二季度备案登记的《仙游县鲤北蜚山安置区(31~36#楼)》等5个工程项目(详见附件),符合创建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备案登记条件,现在莆田市建筑业协会网站、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至创建工程申报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或被取消创建工程备案登记资格止。
妈祖医疗健康城启动区项目(B、C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2#楼、3#楼单位工程在创优动态管理过程中,违反《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第一章第六条款规定,取消备案登记资格,不得申报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创建工程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均可向莆田市建筑业协会反映,莆田市建筑业协会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莆田市建筑业协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