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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莆田市“壶山杯” 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2020年01月0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莆建协〔2020〕002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人士:

    根据《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7年修订)》(莆建协[2018]1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莆田市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壶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开始时间:2020年1月 6日,截止时间:2020年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单位务必在截止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工程现场复查时间拟定于2020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程申报

    申报“壶山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评审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2、工程应于申报时间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竣(交)工验收并经备案机关签署同意竣工验收备案。

    3、工程在“壶山杯”申报时暂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但其他条件均满足本条的申报条件,且工程已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的,可以申报“壶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评审通过待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予以公示、公布。

    4、同一工程项目相同承建单位施工的有多个单位工程申报的,应按工程项目申报,且在同一年度(以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书为依据)申报,不得分年度申报;

    5、参建单位应由承建单位负责在申报时一同申报,不得单独申报或补报;每项工程参建单位仅限1家。

    6、因质量问题年度被动态监管记分达60分及以上的、施工质量问题被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责令全面停工以及项目经理被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等行为的不得申报“壶山杯”。

    三、申报资料

    (一)申报资料除应符合《评审办法》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资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字迹、印章应清晰;

    2、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2份,单独装订成册;申报表内容应填写完整,有关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印章相一致;

    3、反映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像光盘一式1份,其他申报资料一式1份,按申报资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装入文件盒, 文件盒规格315x235x80;多个单位工程的优良评价报告应按单位工程分别装订成册。

    4、相关证明资料应提供证书或有关文件,证明函件无效;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并在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莆田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核对后退还。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经莆田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确认,将取消申报单位3年申报资格。

    (三)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报送莆田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为1月21日,电子版请于1月31号前发至莆田市建筑业协会邮箱邮箱:jzyxh001@sina.com。

    四、莆田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核对,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莆田市“壶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7年修订)》(莆建协[2018] 01号,以及申报表、申报资料目录表可登入莆田市建筑业协会网站 (网址:http://ptsjzyxh.com)下载。

    (二)联系人:庄友芳:13599008308、0594-2721279;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662号A楼10层 (湄洲日报社)秘书处一室,邮箱:jzyxh001@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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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建筑业协会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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