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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关于对<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说明》的通知 2019年05月0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莆建协〔2019〕35号

各相关会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关于对<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说明》(闽建质安协[2019]17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关于对《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的说明(闽建质安协[2019]17号)

 


莆田市建筑业协会

二O一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

关于对《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说明

闽建质安协[2019]17号

设区市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协会、省级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9年4月29日下午,协会就省委巡视二组2018年底对我协会在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中存在复查组专家、评委会委员抽取及回避制度落实不严等问题,召开了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专题会议,经会上研究决定,对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做了以下修订:

一、针对《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中第二十四条款的修订意见。

原条款:第二十四条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查组:一般情况下从省质安协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工业(含电力)、交通、水利等行业建设工程复查组,可根据申报工程情况从省质安协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或经省质安协会同意由省级行业质量管理部门选派专家组成。复查组专家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本人曾咨询指导的工程或本人所在单位申报工程的现场复查工作。

修改后条款:第二十四条闽江杯复查组专家抽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般情况下从省质安协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工业(含电力)、交通、水利等行业建设工程复查组,可根据申报工程情况从省质安协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或经省质安协会同意由省级行业质量管理部门选派专家组成;

(二)所抽取的本年度“闽江杯”复查组专家,与上一年度复查组专家的重复率不得超过50%;

(三)复查组专家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该项目或该项目相关企业有直接利害关系者或有指导过该项目的有关人员,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复查组专家;

(四)复查组由若干名专家组成,组长1人。

二、针对《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中第二十九条款的修订意见。

原条款:第二十九条   评委会由省质安协会秘书处负责从省质安协会专家库专家中提名,报请省质安协会理事长批准。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评委原则上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有较高威望、良好职业道德、处事公平公正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修改后条款:第二十九条(修改为) 评委会由省质安协会秘书处负责从省质安协会专家库专家中提名,且应遵循回避制度,评委会委员不得有参评企业的专家参加,评委会委员抽取后报省质安协会理事长批准。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评委原则上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有较高威望、良好职业道德、处事公平公正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的新修订条款自2019年5月5日起执行。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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