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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二批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的通知》 2019年03月0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闽建办筑函〔2019〕1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扩充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推荐对象

    在我省从事建筑设计(建筑、结构)、施工、构件生产等领域的在职人员。

    二、推荐人数

    各地根据当地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推荐人数原则上要满足当地装配式建筑评价和技术论证需求,其中,福州、厦门、漳州、泉州每个专业推荐人数应不少于10人。

    三、基本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在职人员,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熟悉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发展情况,在装配式建筑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学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

    2.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备中级职称。

    3.曾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

    4.主持或承担过2项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单位推荐后,填写《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地要积极组织当地及所辖县(市、区)有关单位做好推荐工作,开展初审,填写《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2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邮寄至省厅产业办,电子文件同时发送至519897863 @qq.com。

    (三)联系人:林立军,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8楼,邮编:350001,传真:0591-87613711。

 

    附件:1.《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推荐表》

        2.《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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