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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年01月2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莆建协〔2019〕10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施企业协信用字[2019]1号)信息,现把附件转发各会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请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施企业协信用字[2019]1号)

 

 

莆田市建筑业协会

2019年1月25日

 

 


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建设企业

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信用字〔2019〕1 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规范推进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初评企业:凡符合《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申报条件的会员企业,均可申请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复评企业:2016年度取得我会授予的信用评价等级的会员企业,重新确定信用等级,更换证书、证牌。

    年审企业:2017年度、2018年度取得我会授予的信用评价等级的会员企业。

    二、申报办法

    所有参评企业均进行网上资料填报,填报时登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网址:www.cacem.com.cn),点击主要业务活动中的“诚信建设”进入“中国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登录用户名、密码(新用户需注册账号),选择“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填报基础资料、信用承诺,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三项缺一不可,否则不予通过)。初评企业第一批须于4月10日前完成,第二批须于7月10日前完成;复评企业须于2月24日前完成;年审企业须于7月10日前完成。

    初评企业在完成网上资料填报的同时,还须将基础资料、信用承诺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向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名单附后)提出申请,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后集中报送我会。资料报送分批次进行,第一批务必于4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务必于7月20日前报送。

    三、评审程序

  (一)推荐单位审核

    各推荐单位受理企业申请后,应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于完成网上资料填报后10日内登录信用平台报送审核结果。

  (二)实地访谈

    信用委办公室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评价专家组对初评企业和抽查到的复评企业进行实地访谈,提出审核意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审

    信用委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出具审核报告,交信用委审定,确定信用等级。初评企业的信用报告需结合实地访谈结果审定;复评、年审企业如需信用报告的,须提出申请,也要接受实地访谈。

  (四)公示

    信用委将审定通过的企业名单及信用等级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授牌推介。

    四、相关要求

    企业社会信用评价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参加评价的企业必须客观、真实、完整地填报信息,严禁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做好申报受理、现场访谈等工作,切实对企业负责;信用委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实施全程监督,确保评价工作规范有序。

    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企业,年审结果为“不通过”,列入信用评价重点关注名单;凡逾期未参加复评的企业,其原有信用等级自动失效,列入信用评价异常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永红、经琦、闫旭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    话:010-63253465、63253426、63253431

    传    真:010-63253433

    网址:www.cacem.com.cn(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

    附件:1.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2.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推荐单位名单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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