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协〔2016〕20号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莆委组通〔2016〕41号)和莆田市住建局党办的要求,凡本届会长(含名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及个人会员,请按附表内容填写,并于12月9日前送达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陈炳城 联系电话:13859821196。
莆田市建筑业协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附表: 党员花名册